2022年2月3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(guān)稅委員會發(fā)布第ADC60/2021/NTC/CRC號案件的最新公告稱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和越南的冷軋板卷(Cold Rolled Coils/Sheets)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決定以成本加運費價格(C&F)對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和越南涉案產(chǎn)品分別征收6.18%、6.50%、13.24%和17.25%的反傾銷稅,措施自2021年8月23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涉案產(chǎn)品為寬度≤1250毫米、厚度為0.15毫米~3.00毫米、初級和二級、未經(jīng)包覆、鍍層或涂層鐵或非合金鋼的冷軋板或冷軋卷(不包括部分汽車型號外殼用冷軋板卷和錫軋黑鋼板),涉及巴基斯坦稅號7209.1510、7209.1590、7209.1610、7209.1690、7209.1710、7209.1790、7209.1810、7209.1899、7209.2510、7209.2590、7209.2610、7209.2690、7209.2710、7209.2790、7209.2810和7209.2890項下的產(chǎn)品。
2021年2月25日,巴基斯坦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、越南的冷軋板卷啟動反傾銷立案調(diào)查。2021年8月23日,巴基斯坦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,初步裁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基于成本加運費價格對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,其中,中國臺灣地區(qū)為6.18%、歐盟為6.50%、韓國為13.24%、越南為17.25%。 |